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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物资生产简报第八期 |
| 发布时间:2008-6-6 14:01:49 点击数: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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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经贸委 2008年6月6日
省经贸委向我市下达支援四川地震灾区
活动板房(波形彩钢瓦)生产任务
6月5日,根据省援川过渡安置房建设现场指挥部要求,省经贸委布置我市紧急组织生产一批活动板房波形彩钢瓦128588平方米。市经贸委接到任务书后,立即组织江阴、宜兴和锡山经贸局落实计划任务。其中,江阴落实生产20000平方米,宜兴落实生产46488平方米,锡山落实生产62100平方米。波形彩钢瓦的技术标准将按照国家建设部《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和省建设厅过渡安置住房施工图要求,配齐安装所需附件,该批波形彩钢瓦将于6月8日发往四川灾区。
我市银行系统切实做好
抗震救灾物资生产资金保障工作
根据锡经贸会纪[2008]1号和锡金融办会纪[2008]1号有关精神,我市各家银行对全市对抗震救灾工作高度重视、快速反应、特事特办,简化申贷手续,缩短办理时间,确保生产企业生产不受影响。锡州农商行对惠山、锡山两区共8家企业已全部授信完毕,共安排授信资金5310万。江苏银行无锡分行对滨湖、新区共3家企业共安排1000万授信额度。为支持企业生产,各银行一律执行最低基准利率。
市物价局积极采取措施稳定抗震救灾援建物资价格
6月1日,省物价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稳定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生产用主要原材料价格的通知》(苏价电传[2008]25号)后,要求省内各生产、经营救灾帐篷生产用布、钢管以及过渡安置房生产用热轧卷板、彩涂钢板、钢带、聚苯乙烯等主要原材料的企业产品出厂和销售价格要稳定在5月11日震前水平,不得突破;目前已经超过的,一律恢复到5月11日的价格水平。市物价局接到通知后,迅速下发了贯彻意见,并立即召集各市(县)、区物价局召开紧急会议,要求他们迅速排查辖区内相关企业名单,于本周内送达省物价局通知,敦促和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顾全大局、严格自律,保持救灾物资价格稳定。市物价局还将对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利用救灾之机串通涨价、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的行为,切实将抗震救灾援建物资及原材料的价格稳定在灾前水平。
【短讯】
● 近日,我市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帐篷活动板房生产情况和抗震救灾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9号)中明确的督查内容和重点,组织开展了自查工作。
● 6月3日,滨湖区委常委、副区长沈宁宁带领区政府办、经贸局和监察局等部门的负责人深入生产一线,了解区抗震救灾活动板房生产情况。
● 无锡供电公司对有任务的抗震救灾物资生产企业开辟用电“绿色通道”,迅速帮助企业解决用电困难,全力保障企业开足马力生产救灾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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