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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无锡市第一批节能产品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08-3-13 11:12:27 点击数: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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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经贸环资[2008]11号
各市(县)、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节能产品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专家组对企业申报的节能产品进行评审及无锡市节能产品评审委员会审定,以下23家企业申报的34只产品达到国家标准GB/T15320《节能产品评价导则》的要求及节能产品评审条件,现予公告,并颁发“无锡市节能产品证书”,有效期两年。同时,将通过评审的企业及产品信息在无锡市经贸委网站和无锡节能网上予以发布,供使用单位查阅。特此通知。
附: 无锡市节能产品(第一批)名单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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