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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07年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绩效评估检查和2008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08-2-25 9:21:53 点击数: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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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经贸环资〔2008〕8号
各市(县)、区经贸局:
根据《江苏省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7年市工业发展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管理,确保财政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最佳效益,现就做好2007年财政资金扶持节能循环经济项目绩效评估检查和做好2008年节能循环经济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7年财政资金扶持节能循环经济项目绩效评估检查工作
1、绩效评估检查范围:
2007年被列入省、市节能循环经济扶持项目,享受到省、市财政资金扶持的节能循环经济项目;
2、绩效评估检查内容:
包括项目进展、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后的实际效果;
3、绩效评估检查方法:
各地区依据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所有享受到省、市财政资金扶持的节能循环经济项目情况进行自查,填写《无锡市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绩效评估检查表》并将检查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于3月20日前报市经贸委环资处,市经贸和财政部门在各地区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抽查。
二、2008年节能循环经济项目申报工作
为做好2008年省、市节能循环经济项目申报前期准备工作,各地区应对本辖区节能循环经济项目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调查摸底,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有项目的企业填报《无锡市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于2008年4月20日前将此表报送至市经贸委环资处,项目申报范围与2007年相同,节能项目以工业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高耗能行业工艺节能改造等节能降耗成效显著的改造项目或节能效果明显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及重点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项目;循环经济项目以“三废”资源化为目标的产业链延伸项目、纺织印染、化工、冶金等行业实现水污染“零排放”的清洁生产项目、机电等废旧产品再制造及稀贵金属等再生资源产业化项目等。申报项目的实施时间为2006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2007年或今年竣工以及正在建设但主体工程基本完成、主要设备已到位的项目。
请各地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紧做好项目绩效评估检查和项目申报,为2008年节能循环经济项目申报打下坚实的基础。
附:1、 无锡市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绩效评估检查表
2、 无锡市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00八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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