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经贸发〔2008〕58号
关于印发《无锡市2008年上半年节能工作情况及下半年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经贸(发)局:
现将《无锡市2008年上半年节能工作情况及下半年节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
无锡市2008年上半年节能工作情况
及下半年节能工作要点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始终把节能降耗工作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节能降耗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2008年上半年节能工作情况
2007年全市单位GDP能耗比2006年下降4.28%,今年上半年比2007年又下降了4.51%。具体工作措施是:
1、全面部署节能工作。市政府制定和下发了《无锡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暂行办法》、《无锡市2008年度节能降耗重点工作目标》。各市(县)区逐级确定本地区节能降耗考核办法和目标任务,各级政府推动节能降耗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2、推进循环经济发展。3月份,对全市所有列入江苏省首批循环经济试点的单位进行总结,并推荐5家企业为第一批试点先进典型和7家企业为第二批试点单位。6月18日,召开全市循环经济暨清洁生产工作现场推进会,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的工作目标和措施。
3、实施合理用能评估审核。上半年,共64个项目通过合理用能评估审核。同时,为全面实施源头约束机制,提高新上项目能评率,拟将新上项目合理用能评估纳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事项,现已经相关部门认可,正在制定具体窗口工作流程。
4、组织综合节能监察。5月下旬开始,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开展综合节能监察,旨在全面摸清企业用能实际状况以及在用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的数量与分布,为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夯实基础。
5、加强企业能源审计。上半年,全市55家企业实施能源审计(其中35家企业完成报告书编制),50多家企业与中介机构谈判、签约。
6、建立重点节能项目储备库。将技术含量高、社会效益好、示范作用大的项目及时纳入重点项目储备库,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前期工作,加强跟踪服务。目前全市正在实施的节能及循环经济项目共计85个。
7、组织节能产品认定。根据《无锡市节能产品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专家组对企业申报的节能产品进行评审及无锡市节能产品评审委员会审定,3月4日公布了我市第一批34只节能新产品。
8、推进“五小”、“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在巩固第一轮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第二轮整治。5月30日,全市召开“五小”及“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工作推进会,出台《市政府关于推进第二轮“五小”及“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工作的补充意见》(锡政发〔2008〕145号),下达第二轮整治目标任务。
9、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6月15日~21日,全市各地举办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周活动。主要包括:二泉广场节能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循环经济暨清洁生产工作现场推进会、新型墙体材料推介会、节能新产品(技术)推介会和预拌砂浆推广座谈会等活动。
10、组织能源管理岗位培训。6月12日~13日,组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业务培训,全市共分6个班次,千余人参加,参训率达到100%。培训包括:节能法律法规宣贯;企业能源管理、能源审计基础知识;节能监察、节能评估;企业能耗统计报表填写、能源利用分析报告编制辅导等内容。
二、2008年下半年节能工作要点
围绕节能降耗“4 7” 重点工作考核目标,确保通过“十一五”节能工作“中考”关,根据7月23日全市节能形势分析会议精神,下半年全市要着重抓好以下节能工作:
(一)加强节能法制建设
1、制定节能政策法规。建立和完善以《无锡市节能监察办法》为核心的节能政策法规体系,制订《无锡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审实施细则》、《无锡市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无锡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修订)、《无锡市节能表彰奖励办法》和《关于加快预拌砂浆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地方政策法规,使节能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做好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工作,确保国家优惠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二)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3、严格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无锡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暂行办法》(锡政办发〔2008〕85 号),组建评价考核工作组,对各市(县)、区政府和重点用能企业2007年节能工作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并形成考核评价报告。
4、执行全市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向社会公报各市(县)、区2007年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单位GDP电耗等指标。
5、分析全市能源利用状况。发布《无锡市2007年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白皮书)、《无锡工业能效指南》(2008年版)。
(三)加强节能监督管理
6、推进节能执法体系建设。组建节能执法支队,规范节能执法程序,提高节能执法综合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依法节能的新局面。
7、完成综合节能监察。全面梳理综合节能监察成果,制订《无锡市落后用能设备淘汰方案》,下达第二批黄牌警告企业名单。
8、夯实节能基础工作。指导、督促重点用能企业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规范能源统计台帐,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加强能源管理培训。
9、加强节能监察监测。在完成年度工业节能监察监测的基础上,逐渐将节能监察监测范围延伸到商场、宾馆等场所,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
(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10、推动行业技术交流。加强与相关科研院所联系,组织召开重点行业节能技术交流会,促进相关行业节能技术改造。
11、促进节能市场化。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组织认定第二批能评中介机构,加快推进节能降耗的社会化进程。
13、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加强重点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跟踪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国债资金扶持和国家、省及市级专项资金扶持,对重点示范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14、推广绿色照明。根据《关于做好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锡经贸环资〔2008〕44号),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30万支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
15、组织节能产品认定。按照《无锡市节能产品认定管理办法》(锡经贸发〔2007〕53号),组织认定第二批节能新产品,并编制《无锡市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指南》。
(五)强化源头约束机制
16、全面实施合理用能评估审核。将新上项目合理用能评估纳入到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事项,凡年综合能源消费1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200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一律进行能评,从严控制新开工的高耗能项目。
17、全面推进能源审计。在确保完成、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尽快完成所有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
18、抓好清洁生产审核。对实施清洁生产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有效督导,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提高中高费方案比例和重点用能企业实施比例。
(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19、加强第二轮企业整治。严格按照《关于推进第二轮“五小”及“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工作的补充意见》(锡政发〔2008〕145号)要求,全面推进第二轮“五小”及“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工作。
20、加快淘汰落后用能。对照国家明令淘汰目录,加快淘汰在用落后用能设备、工艺和产品。
(七)营造节能社会氛围
21、加大节能工作宣传。制定系列宣传报道方案,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介,采取专家访谈、公益广告、座谈会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实效。
22、办好节能与循环经济博览会。进一步展示、推广国内外新能源、节能、循环经济及环保产业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升我市新能源产业形象,展示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成效。
(八)加强节能组织领导
23、健全节能工作体系。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增强节能管理队伍力量,加大节能财政投入,切实把节能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主题词:工业 节能 要点 通知
抄报:省经贸委,毛小平市长、谈学明副市长,
周浩明副秘书长
抄送: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无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8月4日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