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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6-6 16:03:55  点击数:1557
  

无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锡市教育局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无锡市环境保护局

无锡市建设局

无锡市交通局

无锡市农林局

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无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无锡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无锡市总工会

共青团无锡市委员会

 

锡经贸环资[2008]第33号

                                               

 

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全国节能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经贸局、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农林局、国资监管机构、文广新局、总工会、团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经贸委等有关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经贸环资[2008]46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我市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并积极组织实施。

一、活动时间

根据《通知》精神,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时间为:615日至21日。

二、活动主题

  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依法节能,全民行动

三、活动内容

1、由市经贸委会同相关部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

2616日,在《无锡日报》一版刊登市政府领导署名文章“全面贯彻《节约能源法   开创节能工作新局面”。

3、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科协拟定于610日在五爱小学联合举行“环保警示教育”大型专题展览暨“龙之志·爱心书屋”进校园表彰活动。活动内容:一是颁发一批“环保警示语”优秀作品;二是表彰优秀作品作者;三是赠送一批环保书籍;四是展示一批环保科普和环保警示教育展版。

4、市交通局将在此期间将在市主要汽车站及交通主要窗口及汽车站电子显示屏围绕主题悬掛横幅,宣传环保与经济、社会、生活,鼓励公交车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努力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同时,将投放一批环保型公交车,优化一批公交线路,引导市民绿色公交出行。

5市建设局将组织市质量监督部门、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等单位,向我市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市民群众发放《建筑节能常识》、《建筑节能文件汇编》500册,大力宣传普及建筑节能的重大意义、内容、方法和措施,提高有关实施单位和市民群众建筑节能的意识和行为。

6616日,在无锡二泉广场(崇安寺南大门)组织开展由市各相关部门和各级节能管理部门、新闻媒体和有关企业参加的“2008无锡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及大型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展示、咨询活动。举办广场节能、环保知识竞答,发放节能环保购物袋,到时将通过FM104无锡经济广播电台对活动进行全程现场直播,同时制作“2008节能宣传周”30秒宣传片花,节能宣传周启动前3天以及节能宣传周期间(共计10天),在经济广播电台滚动播出,每天8次;可以提高市民参与性,有效增强宣传效果。各市(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所在区域中心公共场所举办节能宣传活动。

7617日,组织召开“新型墙体材料”推介会,向施工和使用单位推介一批新型节能环保的建筑墙体材料。

8618日召开“全市循环经济暨清洁生产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我市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和清洁生产工作经验,推进我市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工作进一步深入发展。

9619日,组织召开“无锡市2008年度节能新产品(技术)推介会”,向全社会推荐并公布一批技术成熟、节能效果显著、实用性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

10620日,组织召开“预拌砂浆推广座谈会”,向施工和生产单位介绍国家有关推广预拌砂浆的政策和措施。

11、在全国 “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还将延伸宣传活动,

扩大宣传范围。除市里统一组织的宣传活动外,各市(县)区街道和企业还结合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挂宣传横幅,贴宣传标语,出宣传黑板报,搞节能宣传知识竞赛。促进基层企业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本增效,减少污染。以达到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四、宣传重点

近两年,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需要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打好节能减排的攻坚战。节能宣传周期间,要结合当前形势,集中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节能减排的指示精神和采取的重大举措。节能宣传周要以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的宣传贯彻为主线,以绿色奥运、节能灯推广、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等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宣传节能典型经验和先进实用技术,表彰在节能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查处和曝光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力求宣传范围更广、影响更大、效果更好,形成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 各级各类学校要大力开展以节能为主要内容、丰富多彩的学校主题活动,开展我为节能献计策等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节能校园文化。各级科技部门要利用奥运年开展科技节能示范,启动一批节能重点项目,通过举办节能科技展示等把最新的节能技术推向市场。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促进减排责任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各级建设部门要积极宣传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宣传公路、水路交通行业节能的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推广交通领域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倡导节约型的交通消费模式。各级农林部门要积极开展沼气利用等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的宣传,同时在农村大力推广节能型产品。各级国资委要督促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实现国家十一五节能目标中起到模范作用,带头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各级广播影视部门要把《节约能源法》的宣传贯彻作为重点,组织重点和系列的宣传报道。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在各级政府机构内开展创建节约型政府机构活动,组织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我为节约做贡献节能减排——青年岗位能手在行动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各级工会要继续组织职工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建立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引导职工立足岗位,积极开展五小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区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节能宣传周活动领导,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联合《通知》精神,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和参与全市节能宣传周期间的活动,并会同联合主办单位制订和实施可操作性、针对性强的本地区的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搞好周密安排,要集中力量宣传贯彻《节约能源法》,普及节能法律法规,宣传本地区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及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的有关情况。要 突出节能宣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资源意识、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请各区经贸局将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以及对今后的活动有何意见,于630日前以书面总结报市经贸委环资处。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经贸环资[2008]410号)

                                                                            OO八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节能  宣传  通知

抄报: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林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级机关事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市政府办。

抄送:各市(县)、区人民府;市财政局。

无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8年6月6日印发

共印1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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